Applies in Japan
直接答案:日本的少额诉讼是简易裁判所的一种程序,受理请求金额 ¥600,000(60 万日元)或以下的金钱请求。程序设计为一次开庭审结,通常当天宣判。自 2026 年 5 月 21 日起,请求 60 万日元的起诉费用为纸本 ¥8,500、线上 ¥7,400,已包括邮费;同一原告在同一法院每年最多可使用 10 次。能否奏效取决于两条规则:被告可在第一次开庭辩论前把案件转为通常程序;败诉一方唯一的救济是向同一法院提出异议,不能上诉。如果债务无人争议,支付督促(支払督促)往往更快。
少额诉讼是什么?
少额诉讼是普通诉讼中的一条特别程序,并非另设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 368 条第 1 项容许原告在简易裁判所起诉时,就金钱给付、请求标的价额不超过 60 万日元的案件,要求以少额诉讼审理。要求返还物品、迁出房屋等非金钱请求,不论价值多低,都不适用。
这条程序受三条规则约束。第一,必须在起诉时提出少额诉讼的要求,事后不能补提(第 368 条第 2 项)。第二,同一原告在同一简易裁判所每年最多使用 10 次,而且起诉时必须申报当年已使用的次数(第 368 条第 3 项);虚报次数可被处最高 10 万日元的过料,即不属刑罚的罚款(第 381 条)。第三,计算上限时只看本金:一并请求的利息、迟延损害金、违约金及费用不计入(第 9 条第 2 项),但依第 9 条第 1 项,同一诉讼合并提出的数项请求须合并计算。
- 60 万日元以下少额诉讼(须主动要求)
简易裁判所。一次开庭、当天宣判、不能上诉。属选择性程序:同一请求亦可循通常程序进行。
- 140 万日元以下简易裁判所通常程序
依《裁判所法》第 33 条,简易裁判所对不超过 140 万日元的请求有第一审管辖权。案件可多次开庭,并可上诉至地方裁判所。
- 超过 140 万日元地方裁判所
一般民事案件的第一审法院。
- 任何金额(无争议时)支付督促(支払督促)
由法院书记官只凭申请文件发出,没有金额上限。债务人一提出异议,即转为普通诉讼。
金额以日元计。60 万日元及 140 万日元指请求标的价额,不计作为附带请求的利息或损害金。
起诉费用是多少?
起诉费用的计算方式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改变。当天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全面施行,日本民事诉讼全面数位化。在此之前,起诉人要以印花缴付手续费,另外预缴法院送达文件所需的邮费;现在邮费已并入手续费,原则上透过 Pay-easy 以网上银行或银行 ATM 电子缴付。经法院线上系统 mints 起诉,比纸本起诉便宜 ¥1,100。
| 请求金额 | 纸本起诉 | 线上(mints) |
|---|---|---|
| 10 万日元以下 | ¥3,500 | ¥2,400 |
| 20 万日元以下 | ¥4,500 | ¥3,400 |
| 30 万日元以下 | ¥5,500 | ¥4,400 |
| 40 万日元以下 | ¥6,500 | ¥5,400 |
| 50 万日元以下 | ¥7,500 | ¥6,400 |
| 60 万日元以下 | ¥8,500 | ¥7,400 |
最高裁判所手续费速查表(2026 年 9 月 15 日修订),适用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或以后提起的诉讼。每项金额为每 10 万日元收 ¥1,000,另加定额费用:纸本 ¥2,500、线上 ¥1,400(《民事诉讼费用等相关法律》附表第二第 1 项)。被告每多一名,加收 ¥2,000。
与请求金额相比,起诉费用不高:¥7,400 约为 60 万日元的 1.2%。真正的开支在别处。《民事诉讼法》第 61 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但日本的诉讼费用不包括律师费,即使胜诉,聘请律师的一方仍要自付律师费。
如果无力缴付起诉费用,法院可依第 82 条准予诉讼救助(诉讼上の救助),暂缓缴费,但前提是请求并非明显没有胜诉可能。此外,日本司法支援中心(法テラス)设有民事法律扶助,为经济能力有限的人垫付律师费。
一天审结如何运作?
最高裁判所形容这条程序的目的,是以一天内完成的审理解决纷争。法律把它定为原则,而非口号:除有特别情况外,法院必须在第一次口头辩论期日完成审理(第 370 条第 1 项);辩论终结后立即宣判,除非法院认为不适当(第 374 条第 1 项)。
由起诉到判决
- 向简易裁判所递交起诉状,纸本或经 mints 线上提交均可,并要求以少额诉讼审理。线上提交时,案件类别选「少额诉讼」。重要文件的副本一并提交。
- 法院指定第一次开庭日期,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传票、程序说明、答辩状表格,以及一份让双方预先向法院说明情况的表格。
- 所有材料须在第一次开庭前备齐。双方必须在该次开庭前或开庭时提出全部主张及证据(第 370 条第 2 项)。事后没有另一次开庭可补交遗漏的文件。
- 证据必须可以即时调查(第 371 条):合约、收据、讯息、照片,以及你带到庭上的证人。证人可以不经宣誓作证,法院准许时亦可透过电话作证(第 372 条)。
- 当天宣判,除非双方先达成和解。和解内容记入法院笔录,与确定判决有同等效力。
法官身旁可能有一名司法委员。司法委员由地方裁判所每年预先选任,再由法院按案件指派,协助双方和解或就案件提供意见(第 279 条)。在 2024 年审结的 5,707 宗少额诉讼中,有 1,592 宗有司法委员参与。
不理会传票的被告通常会败诉。被告既不提交答辩状又不出庭,起诉状所载事实即视为被告自认(第 159 条第 3 项)。2024 年共有 2,706 宗少额诉讼判决,其中 1,779 宗是在被告缺席下判原告胜诉;在双方都出庭后作出的 907 宗判决中,原告胜诉 636 宗。
被告可以拒绝少额诉讼吗?
转为通常程序并不代表案件结束,已指定的开庭日期继续有效(第 373 条第 5 项)。你失去的是速度和终局性:法院可按需要多次开庭,证据不再限于庭上即时可查的材料,被告可以提起第 369 条在少额诉讼中禁止的反诉,败诉一方亦可上诉至地方裁判所。被告若对你另有请求,就有明显理由选择退出。
因此要为两种结果作准备。按只有一次开庭的标准准备案件,因为很可能真的只有一次;同时预计案件可能拖长,因为决定权在被告。
除了付款,法官还能判什么?
少额诉讼判决可以缓和胜诉的效果。法院认可请求时,如考虑被告的资力等情况认为特别有必要,可以在判决宣示日起三年内,定出较后的付款日期或命令分期付款(第 375 条第 1 项),并可一并规定:被告按期付款,即免除起诉后产生的迟延损害金。分期付款必须附带丧失期限利益的条款,只要漏付一期,余额即全部到期(第 375 条第 2 项);双方对这些条款都不得声明不服(第 375 条第 3 项)。
交换条件的另一半保障原告。原告胜诉的判决必须附有假执行宣告(第 376 条第 1 项),因此你可以在判决确定前立即申请执行,不必等待异议期限届满。
少额诉讼判决可以上诉吗?
不可以。第 377 条禁止对少额诉讼的终局判决提起上诉。唯一的途径是在判决送达后两星期内,向同一简易裁判所提出异议(第 378 条第 1 项),手续费为 ¥500。
提出异议后,案件在同一法院重新审理:回复到辩论终结前的状态,并以通常程序审理及判决(第 379 条第 1 项)。部分少额诉讼的限制仍然适用:仍然不能提起反诉,法院亦保留命令分期付款的权力(第 379 条第 2 项);异议后作出的判决同样不能上诉(第 380 条第 1 项),只保留以违宪为理由的特别上诉(第 380 条第 2 项)。异议并不常见:2024 年全国只有 149 宗,而同年少额诉讼判决有 2,706 宗。
| 少额诉讼 | 通常诉讼 |
|---|---|
| 只限金钱,60 万日元以下 | 任何请求,140 万以下 |
| 原则上开庭一次 | 可按需要多次开庭 |
| 证据限当天可查 | 没有这项限制 |
| 不准反诉 | 可以反诉 |
| 胜诉即可执行 | 假执行由法院酌定 |
| 向同一法院提出异议 | 上诉至地方裁判所 |
| 每法院每年 10 次 | 没有次数限制 |
《民事诉讼法》第 259 条及第 368 至 380 条;《裁判所法》第 33 条。异议及上诉的期限均为判决送达后两星期。
债务没有争议时,该用支付督促吗?
很多时候是的。依《民事诉讼法》第 382 至 396 条,支付督促(支払督促)由法院书记官只凭你的申请发出,不会讯问债务人(第 386 条第 1 项)。它没有金额上限。手续费为诉讼费按金额计算部分的一半,另加定额费用纸本 ¥2,700 或线上 ¥2,500;债务 60 万日元时合共 ¥5,700 或 ¥5,500。债务人不争议,就不必开庭。
债务人不作回应时的支付督促流程
- 向法院书记官申请,对象为债务人住所地的简易裁判所(第 383 条第 1 项);如债务源自对方某个营业所的业务,也可以向该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申请(第 383 条第 2 项)。
- 书记官发出支付督促,并送达债务人。
- 两星期内没有异议。你须在其后 30 天内申请假执行宣告;逾期未申请,支付督促即失效(第 391 条及第 392 条)。
- 假执行宣告送达债务人。自此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再过两星期仍没有异议,支付督促即与确定判决有同等效力(第 393 条及第 396 条)。
它的弱点是任何异议都会令程序终止。在假执行宣告前提出异议,支付督促在异议范围内失效(第 390 条);无论在哪个阶段提出异议,案件都转为普通诉讼,并视为在发出支付督促的法院所在地的简易裁判所或地方裁判所起诉(第 395 条)。那通常是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而不是你的。已缴手续费中按金额计算的部分,可在诉讼费中扣除,你只需补缴差额。
选择的关键只有一个问题:对方会不会争议?只是停交租金的租客,或已书面确认发票后就不再回应的客户,适合用支付督促。如果双方争议的是工程是否妥当完成,对方多半会提出异议,你便要在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打官司;这时以少额诉讼开始较好。债权人的选择很清楚:2024 年简易裁判所收到 257,159 宗支付督促申请,少额诉讼只有 7,186 宗;最高裁判所的统计表显示,同年被发出支付督促的 254,172 名债务人中,有 59,467 名提出异议,约占 23%。
| 少额诉讼 | 支付督促 |
|---|---|
| 60 万日元以下 | 没有金额上限 |
| 线上起诉 ¥7,400 | 线上申请 ¥5,500 |
| 你或对方所在地法院 | 只限债务人所在地 |
| 法官听取双方陈述 | 书记官审阅申请文件 |
| 被告可选择退出 | 债务人可提出异议 |
| 开庭一次,当天宣判 | 经两个两星期期限确定 |
《民事诉讼法》第 5 条、第 368 至 374 条、第 383 条及第 391 至 396 条;最高裁判所 2026 年 5 月 21 日起适用的手续费速查表,费用以请求 60 万日元计。起诉地点详见下一节。
是否需要律师?外国人能用吗?
不需要律师,大部分人也没有聘请。2024 年审结的 5,707 宗少额诉讼中,有 4,976 宗,即 87%,双方都没有律师或司法书士代理。如需协助,简易裁判所是认定司法书士唯一可以代理出庭的法院,适用于 140 万日元以下的案件(《司法书士法》第 3 条);法院亦可准许非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法》第 54 条第 1 项)。
有三项限制会影响在日外国人及海外债权人。第一,法院使用日语(《裁判所法》第 74 条);当事人不懂日语时,须由通译人在场传译(《民事诉讼法》第 154 条)。第二,法院认为适当时,可在听取双方意见后以视频方式进行开庭(第 87 条之 2),但这由法院决定,并非你的权利。第三,两条快捷程序都要求债务人在日本可以联络得到:被告只能以公示送达传唤时,少额诉讼不能继续(第 373 条第 3 项);支付督促亦只适用于可以在日本以公示送达以外方式送达的情况(第 382 条)。债务人已离开日本或下落不明,你便只能走通常程序。
起诉地点同样重要。原则上应向被告住所地的简易裁判所起诉,但金钱请求亦可向履行地的法院提出(第 5 条);而依《民法》第 484 条第 1 项,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金钱债务应在债权人现时的住所清偿。因此,少额诉讼的原告往往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支付督促则没有这个选择。
不要拖延。依《民法》第 166 条第 1 项,债权自债权人知道可以行使权利起五年不行使,或自可以行使权利起十年不行使,即因时效消灭。
胜诉之后,如何收到钱?
原告胜诉的少额诉讼判决可以立即执行,而且不需另外取得执行文:《民事执行法》第 25 条容许直接凭判决执行,附有假执行宣告的支付督促亦享有同样豁免。如被告提出异议并申请停止执行,执行可能在异议审理期间暂停。
少额诉讼亦有专属的追收程序。透过少额诉讼债权执行,你可以请同一简易裁判所的书记官扣押债务人可收取的款项,通常是薪金或银行存款(《民事执行法》第 167 条之 2)。手续费为 ¥4,000(《民事诉讼费用等相关法律》附表第一第 9 项),2024 年简易裁判所共收到 566 宗这类申请。对其他财产的执行,则依《民事执行法》的一般程序进行。
分期付款的判决要记下每期日期。只要漏付一期,丧失期限利益条款即令余额全部到期,你可就全数申请执行。
只开庭一次,应如何准备?
第一次开庭前
- 以时序写出请求:双方在何时约定了什么、交付了什么、付了多少,以及确实未付的金额。把本金与利息、迟延损害金分开列出,因为只有本金计入 60 万日元上限。
- 把证据整理成纸本或 PDF:合约或订单、发票、收据、银行纪录,以及对方承认欠款或解释为何不付款的讯息。
- 带同证人出庭。证人当天不能到场,在少额诉讼中就不能作证。
- 填妥法院寄来的情况说明表格,并在开庭前交回。
- 预先定下和解底线:你可接受的最低金额和最长分期期限。和解是程序的一部分,你可能要在庭上即时回答。
- 演练被问的问题,而不只是陈述。法官可能直接向你提问,对方的说法也会在同一次开庭中听取。
只有一次开庭,代表案件的每个弱点都会在判决当天浮现。开庭前把案件大声说一遍,回答对方可能提出的最难问题,趁还有时间把遗漏的文件找出来。
资料来源: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民事訴訟法), Arts 5, 9, 54, 61, 82, 87-2, 154, 159, 259, 279 and 368–396, Court Act (裁判所法), Arts 33 and 74, Act on Costs of Civil Procedure (民事訴訟費用等に関する法律), Art 3 and Schedules 1–2, Civil Execution Act (民事執行法), Arts 25 and 167-2, Judicial Scriveners Act (司法書士法), Art 3, Civil Code (民法), Arts 166 and 484, Supreme Court of Japan — Q&A on Civil Proceedings in Summary Court, Supreme Court of Japan — 少額訴訟 (small claims action), Supreme Court of Japan — Fee table (手数料額早見表), revised 15 September 2026 (PDF), Supreme Court of Japan — Civil procedure under the 2026 reform, Supreme Court of Japan — Q&A on Civil Procedure, Supreme Court of Japan — Annual Report of Judicial Statistics 2024,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PDF), Tables 1-2, 9, 14 and 93. 上文所有上限、费用、期限及统计数字,均于 2026 年 9 月查阅自 e-Gov 公布的《民事诉讼法》、《裁判所法》、《民事诉讼费用等相关法律》、《民事执行法》、《司法书士法》及《民法》,最高裁判所的官方指引及手续费速查表,以及其《2024 年司法统计年报》。法律条文内容按日文原文概述。手续费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起改变,起诉前请先查阅法院最新的速查表。本文只属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