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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欠超過 HK$75,000?香港小額錢債的取捨

Trial AI Legal Team2026年8月19日約 8 分鐘

Applies in Hong Kong SAR

Above the limit: abandon the excess, or leave the Tribunal TRIAL AI · HONG KONG · HK$75,000 Above the limit: abandon the excess, or leave the Tribunal A claim over HK$75,000 cannot be split to fit. You either give up the excess to stay here, or you take the whole claim somewhere else. Abandon the excessClaim the full amountWhere it is heard Small Claims Tribunal District CourtWhat you can claim HK$75,000 maximum The whole debtFiling fee HK$120 at this band Higher, plus stepsLawyers Not allowed — either side Allowed, and usualFirst hearing Within 60 days LongerWhat it costs you The abandoned portion Legal fees, win or loseThe abandoned portion is gone for good — that is the price of the cheap, fast, lawyer-free track for the rest. Figures are the Tribunal’s own; the article cites each one below.
Read the last row as the decision. Abandoning the excess has a known, fixed cost you can calculate today; the other column’s cost is legal fees, which you cannot.

香港小額錢債裁判處受理上限 HK$75,000 的金錢申索。如果對方欠你多過這個數,你不可以把債務拆成兩宗來遷就上限——但你可以放棄 HK$75,000 以上的部分,把餘下的拿到這裡審。這是一個有真實代價的選擇:放棄了的錢永遠追不回,而換到的是不足 HK$120 的入稟費、60 日內開審,以及一個雙方都不准帶律師的場合。

上限,以及它涵蓋什麼

裁判處的管轄範圍是基於合約、準合約及侵權的金錢申索,上限 HK$75,000。未付的發票、押金不退、付了錢但沒有交貨、財物被損毀——這些就是小額錢債案件的日常樣貌。

有四類完全不在範圍內:工資、收回土地、贍養費,以及誹謗(書面及口頭)。第一類最多人中招——僱傭金錢申索要去勞資審裁處,在這裡入稟只會白白花掉時間。

不可以「拆細」,但可以「縮細」

兩者聽起來相似,其實不同。拆細(splitting)是把 HK$92,000 的債務變成兩宗各 HK$46,000,令每宗都低於上限。這是不允許的。

放棄(abandoning)是只申索 HK$75,000,永久放棄餘下的 HK$17,000。這是允許的,而且正是讓較大筆債務可以在一個便宜、快速、無律師的場合審理的機制。

這個取捨實際換到什麼

三樣東西,而每一樣在另一邊都有代價:

  • 按申索金額分級的入稟費:HK$5,000 以下 HK$20;至 HK$25,000 為 HK$40;至 HK$50,000 為 HK$70;至 HK$75,000 為 HK$120
  • 入稟後 60 日內首次聆訊——裁判處會在這個時限內安排。
  • 雙方都不准帶律師。如果對手是一間本來會帶大律師出席的公司,這條規則其實是幫你的。

最後一點值得停一停想。無律師規則通常被說成是對你的限制;面對資源比你多的對手時,它剛好相反。

用 HK$92,000 實際計一次

放棄 HK$17,000,在裁判處入稟。成本今日就知道:撇除 HK$17,000,加 HK$120 入稟費。你自己準備,60 日內開審。

在區域法院申索全數 HK$92,000。成本是律師費,而你今日無法知道是多少。問題不是 HK$17,000 算不算多,而是那筆超出的錢值不值得換取成本、延誤與風險上的差距。

對於一筆單據齊備、只是略為超過上限的債務,放棄通常單憑計數就已經贏。超出 HK$75,000 越多,這個結論就越快不成立。

除了本金,還可以追回什麼

裁判處可以判給合理開支,以及因出席聆訊而損失的薪金或工資,另加證人的開支與工資損失。

所以為了出庭而請的一日假,是有機會追回的。要保留證據——就像你保留欠款證據一樣。

必須親身入稟,而地址很重要

表格一及表格二必須在辦公時間內親身在裁判處登記處遞交——不接受郵寄、傳真或電郵。你可以派代表代你遞交。

你的香港地址與被告人的香港地址都要填在表格一。兩個後果在你卡住之前都不明顯:如果沒有被告人的香港地址,送達文件就會變成你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如果裁決對你不利

兩條路,測試標準不同:申請第 27A 條的重新聆訊(review),或申請第 28 條許可向原訟法庭上訴(leave to appeal)。兩者不能互換,而且都有時限——請向登記處確認現行時限,不要憑假設。

決定之前

放棄的決定之所以困難,是因為它不可逆轉,而且你要在還未知道自己的案情在壓力下有多站得住之前就做。

把你的事實跑一次 AI 模擬審判,會得到一個有論證的判決,以及對手會針對的具體弱點——那正是這個決定所需要的輸入。

資料來源: Judiciary — Small Claims Tribunal, Small Claims Tribunal Ordinance (Cap. 338). 程序事實取自香港司法機構及《小額錢債審裁處條例》(第 338 章)。本文為程序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亦未考慮你個案的具體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