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返回專欄

印度:有書面憑據的債權,走簡易訴訟

Trial AI Legal Team2026年8月25日約 8 分鐘

Applies in India

印度並無小額申索程序,而對一筆有文件支持的債權而言,這一點反而無關緊要。《民事訴訟法典》第 37 號命令——即簡易訴訟——給你一樣多數司法管轄區沒有的東西:被告沒有自動抗辯的權利。他必須向法院申請許可;若拿不出真正的抗辯理由,法院可以不經審訊直接作出判決。真正要留意的是時鐘:《1963 年時效法》給你自債項到期日起三年

四個途徑,由「誰欠你」和「欠多少」決定

金錢申索該去哪裡
  1. 任何金額,基於書面文據第 37 號命令簡易訴訟——民事法院

    適用於書面合約、承付票、匯票或已簽署的發票。這是快車道。

  2. 任何金額,基於退票支票《票據法》第 138 條——推事席前

    屬刑事。可與民事追討並行;兩者目的不同。

  3. 2,000 萬盧比以上,欠銀行或金融機構債務追償審裁處(DRT)
  4. 1 億盧比以上,公司違約《破產法》下的 NCLT

    它既是追償工具,也是施壓工具——破產威脅足以推動有償債能力的債務人。

為什麼簡易訴訟最值得認識

在通常訴訟中,被告有權提交抗辯,於是你就進入審訊。第 37 號命令把這一點倒轉過來:被告必須申請抗辯許可,而法院只在確有可審理爭點時才批准。一個唯一立場是「不想付」的債務人,並沒有這樣的爭點。

這項優勢的代價,是它所依賴的文件。該途徑適用於基於書面文據而生的申索——合約、承付票、匯票、已簽署的發票。口頭安排無論多真實,都只能走通常訴訟。

支票那條路是並行,不是替代

若該筆款項以支票支付而支票退票,《票據法》第 138 條可在推事席前提出刑事申訴。它是印度最常用的追討工具之一,而它的力量是實務上的而非法理上的:刑事申訴集中債務人注意力的效果,是民事傳票做不到的。

但它不能取代追討。刑事申訴用於懲罰與阻嚇;民事訴訟才收回款項。兩者可以、亦經常一起進行——因此退票後的催告通知值得做得準確,該條文在通知期限上程序嚴格,不留餘地。

兩者之間如何取捨
第 37 號命令訴訟第 138 條申訴
性質民事——追回債項刑事——懲罰退票
前提一份書面文據一張退票支票 + 催告通知
被告的處境須申請抗辯許可一般刑事抗辯
你得到什麼一紙金錢判令壓力,以及可能的賠償令

兩者不是二選一。在兩條路都可行時,同時進行是常見做法。

常見問題

入稟要多少錢?法院費用按標的金額計算,並由各邦的《法院費用法》訂定,因此數額取決於你在哪裡入稟、索求多少。請向當地核實,不要依賴一個全國數字——並沒有這樣的數字。

需要律師嗎?與亞洲其他地方的小額審裁處不同,這裡沒有任何一個為自行陳述而設的途徑。請把律師費視為追討成本的一部分,並在入稟前與債項金額比較。

債務人是一間已經停止向所有人付款的公司。那是《破產法》的情境,門檻為 1 億盧比以上。請看清楚:破產是集體程序,你會變成眾多債權人之一。

我的債項金額細,又沒有文件。這是印度最棘手的情況。沒有書面文據,你就失去第 37 號命令;而為一筆小數目走通常訴訟,花費可能高過收回的金額。取得書面確認,或直接和解,通常在經濟上更划算。

資料來源: Order XXXVII,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Negotiable Instruments Act 1881, Limitation Act 1963. 依據《民事訴訟法典》第 37 號命令、《1881 年票據法》、《1963 年時效法》及《破產法》。法院費用按各邦而定,本文不予引述。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