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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追討欠款,最快的一條路不必開庭

Trial AI Legal Team2026年8月25日約 7 分鐘

Applies in Taiwan

多數討債建議都由「提告」開始。在台灣,那往往是比較慢的選項。支付命令是法院僅憑你的書面資料就核發的命令——債務人完全不會被傳訊——只要對方在 20 日內未提出異議,你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若對方提出異議,程序轉為通常訴訟,你的損失也有限。金額在 新台幣 10 萬元以下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第一審裁判費為 NT$1,500。其後的強制執行費用,則為請求金額的 千分之八

兩條路,而安靜的那條通常較好

支付命令與小額訴訟之間的取捨
  1. 支付命令不開庭、不辯論。20 日內無異議即可據以執行。

    適用於債權有憑有據、而你預期對方沉默多於爭執的情況。

  2. 小額訴訟適用 10 萬元以下的請求。第一審裁判費 NT$1,500。

    當債務人確實爭執該筆債務,或已提出異議時,走這條。

支付命令被提出異議,並不代表你的請求就此消滅——它會轉為通常訴訟程序。

執行要花多少

強制執行費按請求金額的比例計收,而非定額,因此會隨你追討的金額而變動。

台灣裁判費與執行費
項目金額
小額訴訟第一審裁判費(10 萬元以下)NT$1,500
強制執行費,財產案件請求金額的千分之八(0.8%)
強制執行費,非財產案件定額 NT$3,000
實例——執行 NT$100,000NT$800

NT$1,500 之第一審裁判費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

先後次序

由一張未收帳款到強制執行

  1. 整理足以令債權無可否認的文件——契約、發票、匯款紀錄,以及對方承認欠款的訊息。
  2. 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載明金額及其依據。
  3. 法院核發並送達債務人。20 日異議期間自送達時起算。
  4. 未提異議——聲請強制執行。已提異議——程序轉為通常訴訟;10 萬元以下者,即為小額訴訟程序。
  5. 聲請執行時,繳納請求金額的千分之八,並指明執行標的:薪資、銀行存款或財產。

常見問題

取得支付命令是否等於勝訴?不是。它只代表債務人在期間內未爭執。但這已足以據以執行,而執行正是你真正需要的。

可以直接走小額訴訟嗎?可以。若你已知該筆債務存在爭議,支付命令只是繞路。

強制執行可以動到什麼?薪資、銀行存款與財產是常見標的。在繳付執行費之前先確認某項具體財產,正是「這筆比例費用花得值」與「白花」之間的分別。

送到債務人戶籍地就足夠嗎?送達才會啟動那 20 日的期間,因此送達失敗的聲請等於原地踏步。聲請前請先確認地址。

資料來源: 司法院 — 什麼是小額訴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執行費怎麼計算. 數字為撰文時司法院及各地方法院公布之資料。費用標準會調整——聲請前請先核實。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