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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索逾 HK$75,000 仍可亲自出庭,但败诉要付讼费

Trial AI Legal Team2026年9月29日约 12 分钟

Applies in Hong Kong SAR

Acting in person: what changes above HK$75,000 TRIAL AI · HONG KONG · DISTRICT COURT Acting in person: what changes above HK$75,000 Order 5A lets anyone run a District Court case in person. The costs rule is what differs. Small ClaimsDistrict CourtLawyers Not allowed Optional, both sidesFiling fee HK$20 to HK$120 HK$630 writIf you lose No lawyers' bill ~60-70% of theirsIf you win No lawyers' bill 2/3 cap; HK$200/hrCosts follow the event: Order 62, rule 3(2) of the Rules of the District Court. Sources: Cap. 336H Orders 5A and 62; Cap. 336C; Judiciary; CLIC.
Above HK$75,000 you may still act without a lawyer, but the loser normally pays the winner's taxed costs, which CLIC puts at about 60% to 70% of the actual bill. A winner in person recovers at most two-thirds of the solicitor-equivalent, and HK$200 an hour for time where no earnings were lost.

直接答案:可以。香港区域法院审理款额超过 HK$75,000、不多于 HK$3,000,000 的合约及侵权申索;根据《区域法院规则》第 5A 号命令,任何成年人都可以亲自展开及进行诉讼。2026 年发出令状的费用为 HK$630。与小额钱债审裁处最大的分别在于最后的金钱后果:讼费跟随事件结果,败诉一方通常须支付胜诉一方的法律费用,社区法网指出一般约为胜诉一方实际开支的六至七成。如果没有律师而胜诉,可取回的讼费最多只有律师同等工作可获准款额的三分之二;若没有收入损失,时间只按每小时 HK$200 计算。

我可以在区域法院亲自进行诉讼吗?

可以,而且规则写得很清楚。《区域法院规则》(第 336H 章)第 5A 号命令第 1 条规定,任何人均可亲自或透过律师在区域法院展开或进行法律程序。被告人同样有此选择:第 12 号命令第 1 条容许被告人亲自认收令状送达,并发出拟抗辩的意向通知。

名词定义:无律师代表诉讼人(litigant in person)是指没有委任律师或大律师、自行处理案件的诉讼一方。司法机构的区域法院指引把这种做法称为「自己处理」,情况普遍到司法机构专门为此设立了资源中心。

金钱申索由哪个法院审理、谁可代你发言
  1. HK$75,000 或以下小额钱债审裁处

    双方均不得由大律师或律师代表,因此没有律师费需要转嫁。

  2. 超过 HK$75,000,不多于 HK$3,000,000区域法院

    你可以亲自进行,也可以委托律师;对方同样两者皆可。讼费通常跟随判决结果。

  3. 超过 HK$3,000,000高等法院原讼法庭

    讼费按较高的高等法院收费标准评定。

以上为司法机构公布的合约、准合约及侵权申索款额上限。区域法院的土地申索,则以每年租金或应课差饷租值不超过 HK$320,000 为准。

有两类人不能直接自行出庭。未成年人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必须由起诉监护人提出申索,并由诉讼监护人进行抗辩(第 80 号命令第 2 条)。公司如不委任律师,只可由一名董事代表进行,该董事须获董事会决议授权,并须在登记处存档一份誓章,附上该决议(第 5A 号命令第 2 条)。誓章存档后,无须另行向法庭申请许可。

申索超过 HK$75,000 有何不同?关键在讼费

在小额钱债审裁处,你的风险只限于自己的时间和 HK$20 至 HK$120 的入禀费。在区域法院,风险还包括对方的律师费。第 62 号命令第 3(2) 条订明,法庭就法律程序的讼费作出命令时,除非情况显示应作出其他命令,否则须命令讼费跟随事件结果。实际意思是:输的一方付钱。

这笔款项并非对方的全部帐单。讼费由讼费评定官按「讼费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基准评定。香港大学的社区法网指出,胜诉一方一般只能取回实际开支的约六至七成。区域法院的收费标准亦低于高等法院:主要的律师工作项目,按第 62 号命令第 32(1A) 条,可获准款额不得超过高等法院评定所准款额的三分之二。

小额钱债审裁处与区域法院对照
小额钱债审裁处区域法院
申索款额HK$75,000 或以下超过 HK$75,000,不多于 HK$3,000,000
律师双方均不准双方均可自行决定
入禀费HK$20 至 HK$120发出令状 HK$630,排期审讯 HK$630
败诉时没有律师费要支付通常须支付胜诉方经评定的讼费
亲自进行而胜诉时没有律师费可取回最多为律师同等款额的三分之二;没有收入损失时,时间按每小时 HK$200 计
审讯时的证据聆讯形式较非正式证人须在公开法庭上口头接受讯问

小额钱债审裁处资料来自司法机构;区域法院费用来自《区域法院(费用)规则》(第 336C 章)附表;讼费规则来自第 336H 章第 62 号命令。

如果败诉,可能要付多少?

官方并没有公布区域法院案件抗辩的一般费用,所以本文不列出任何市场价格。可以说清楚的是你所承担风险的结构,共有四个部分。

你亲自提出区域法院申索而败诉时须承担的风险
项目规则出处如何估算
自己的法院费用第 336C 章附表发出令状 HK$630,排期审讯 HK$630;不论结果都由你承担
对方的审讯讼费第 62 号命令第 3(2) 条按社区法网所述,约为对方实际帐单的六至七成
中途输掉申请的讼费第 62 号命令第 9A 条法庭可即时简易评定,并命令在案件进行期间支付
未能胜过和解提议后的弥偿讼费第 22 号命令第 23 条可由你本可接受附带条款和解提议的最后日期起计

以下是一个假设数字的例子。假设被告人的律师向其客户收取直至判决为止共 HK$200,000。如果你败诉,按社区法网所说的六至七成计算,经评定的讼费大约为 HK$120,000 至 HK$140,000,另加你自己的 HK$1,260 法院费用。就一宗 HK$200,000 的申索而言,败诉的代价可以远超你想追讨款额的一半。这个数字应在发出令状之前,与胜诉机会一并衡量,而不是事后才计算。

这条规则对双方同样适用。被你亲自起诉而败诉的被告人,面对的是同一种命令。法庭亦保留酌情权:「除非法庭认为应作出其他命令」这句话,正是双方行为、部分胜诉及无理拒绝和解等因素被纳入考虑的途径。

没有律师而胜诉,可以取回多少?

无律师代表诉讼人的讼费受第 62 号命令第 28A 条规管。讼费评定官可准许假如由律师处理同一工作时会获准的款额,但每一项最多只可为该律师款额的三分之二;法院费用等实付开支则可全数取回。

如果讼费评定官认为你在处理有关工作时没有金钱损失,你所花的时间最多只按每小时 HK$200 计算。为准备案件而放无薪假的人,可以尝试证明收入损失;利用晚上时间准备的人,通常只能按每小时上限计算。五十小时的晚间准备,最多是 HK$10,000。你为亲自处理案件而出庭,不可另外领取证人津贴;不委任律师的公司,在这条规则下亦视为无律师代表诉讼人。

区域法院申索有哪些阶段?

区域法院的金钱申索通常以传讯令状展开(第 5 号命令第 1 条)。以下期限都出自规则本身,法庭可以延长或缩短其中大部分。

一宗有抗辩的区域法院诉讼,依次序

  1. 发出令状,连同申索陈述书在登记处存档(费用 HK$630)。令状在发出后 12 个月内有效送达(第 6 号命令第 8 条)。无律师代表诉讼人可以邮寄方式存档文件(第 63 号命令第 3A 条)。
  2. 认收送达。被告人在令状送达后有 14 天认收,并表明是否抗辩(第 12 号命令第 5 条)。如果被告人没有认收,而申索属于确定款额,你可以登录缺席判决(第 13 号命令第 1 条)。
  3. 抗辩书。拟抗辩的被告人须在认收送达期限届满后 28 天内,或在申索陈述书送达后 28 天内(以较迟者为准)送达抗辩书(第 18 号命令第 2 条)。如你认为对方没有真正的抗辩理由,可以申请简易判决(第 14 号命令)。
  4. 案件管理问卷。各方须在状书提交阶段结束后 28 天内填妥问卷(第 25 号命令第 1 条)。法庭其后会作出指示及订定时间表,可包括审讯日期。
  5. 文件披露及证人陈述书。法庭会指示各方送达其拟依赖的口头证据的书面陈述(第 38 号命令第 2A 条)。陈述书中没有的内容,日后很难补充。
  6. 排期审讯,并提交载有令状、状书、命令及证人陈述书的文件册(第 34 号命令第 3 条),费用 HK$630。
  7. 审讯。事实须以证人在公开法庭上口头接受讯问的方式证明(第 38 号命令第 1 条):你要作开案陈词、主问己方证人、盘问对方证人,最后作结案陈词。

规则以外还有两个时限。以简单合约或侵权为依据的申索,须在诉讼因由产生后 6 年内提出(《时效条例》(第 347 章)第 4 条)。此外,每一个步骤都以第 1A 号命令的基本目标衡量,包括提高成本效益及「合理地相称」。无律师代表诉讼人即使每份文件都迟交,也不会单因没有律师而获得更多时间。

哪里有免费的程序协助?

香港有两项专为没有律师的人而设的公共服务。两者都不会告诉你能否胜诉,也不会在法庭上代你发言。

香港无律师代表诉讼人可使用的免费程序协助
无律师代表诉讼人资源中心无律师代表民事程序法律咨询计划
提供者司法机构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辖下行政署
地点金钟道 38 号高等法院大楼低层一楼 LG105 室高等法院大楼(LG217 室)及湾仔胡忠大厦(437 室)
可获得的协助法庭表格、填写表格及准备文件册的指引、程序短片、誓章监誓服务就法院规则、程序、文件及命令提供面对面意见
限制只限程序事宜;不提供法律意见,亦不评论个别案件每次最多 30 分钟,同一案件每 3 个月最多 5 次;不提供书面意见,亦不代表出庭
申请资格高等法院及区域法院民事案件中无律师代表的诉讼人未聘请律师亦未获法律援助的诉讼人;有限公司除外;自 2023 年 9 月 4 日起不设入息限制

资源中心开放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 8 时 45 分至下午 1 时,下午 2 时至 6 时(电话 2825 0586)。婚姻、土地、雇员补偿及遗产承办事宜不属资源中心的服务范围。

程序咨询计划的规模比多数人想像的大。政府公布,计划自 2013 年推出至 2023 年,已为约 9,000 名诉讼人提供超过 24,000 次咨询。原本的入息限制为每月 HK$50,000 或每年 HK$600,000,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取消,现在只需要符合没有律师代表这一点。

朋友可以代我在法庭上发言吗?

不可以作为你的代言人。社区法网解释,无律师代表诉讼人可以请一位朋友陪同,这位朋友通常称为 McKenzie friend,可以在庭上陪伴在侧、提供意见,并协助你整理及阐述案情。但这位朋友没有在法庭上发言的权利:只有你本人或已登记的律师可以向法官陈词。

法官也不会填补这个空缺。社区法网指出,不论诉讼双方有没有律师代表,法官都保持中立,不会亦不能向无律师代表诉讼人提供法律意见。你可以期望法官在程序上给予耐心,但不要期望法官帮你构建论点。

和解提议如何保障自己?

对无律师代表诉讼人而言,最有用的讼费工具是第 22 号命令下的附带条款和解提议。原告人以一般信件提出和解,并没有特别的讼费后果(第 22 号命令第 4 条);按该号命令订明形式作出的提议才有。这种提议被视为「不损权益,但保留在讼费方面的权利」(第 25 条),因此在法律责任及款额决定之前,法官不会得知。

提议对双方都有作用。如果你是原告人,而所得判决不比被告人的附带条款和解提议更有利,法庭除非认为不公正,否则须命令你支付被告人自你本可接受提议的最后日期起的讼费,并可命令按弥偿基准计算,另加最高高于判定债项利率 10% 的利息(第 23 条)。如果判决胜过你自己的附带条款和解提议,类似的加强命令则对你有利(第 24 条)。

应否不请律师?发出令状前五问

  • 单凭文件能否证明欠款?有签署的合约、发票及书面承认,区域法院申索会稳妥得多;只有口头协议而要靠盘问证明,风险则高得多。
  • 你承担得起最坏结果吗?把一张合理的抗辩帐单的六至七成放在申索款额旁边,在发出令状前决定,而不是在收到抗辩书之后。
  • 改用小额钱债审裁处是否可行?如果你愿意接受 HK$75,000,放弃超出的部分,就可以留在没有律师、也没有讼费命令的审裁处。
  • 被告人值得起诉吗?向没有资产的人取得判决,费用一样,却收不到钱;可参阅我们关于执行香港判决的指南。
  • 你能够口头陈述案情吗?审讯以口头进行:开案陈词、主问己方证人、盘问对方证人及结案陈词。只有书面准备并不足够。

最后一个问题正是 Trial AI 可以帮忙的地方。你可以在面对区域法院审讯之前先行演练:一段法官容易理解的开案陈词、被告人的大律师可能向你提出的问题,以及把每份文件与申索款额连系起来的结案陈词。这只是练习,并非法律意见,亦不能取代资源中心、程序咨询计划或律师。

资料来源: The Rules of the District Court (Cap. 336H): Order 5A (right to act in person), Orders 6, 12, 13, 14, 18, 22, 25, 34, 38, 62, 63 and 80, District Court (Fees) Rules (Cap. 336C), Schedule, Judiciary — The District Court: civil jurisdiction and the Resource Centre for Unrepresented Litigants, Judiciary — Small Claims Tribunal: jurisdiction, fees and representation, CLIC — Resource Centre for Unrepresented Litigants run by the Judiciary, CLIC — Legal Advice Scheme for Unrepresented Litigants on Civil Procedures (Procedural Advice Scheme), Government press release, 28 August 2023 — Procedural Advice Scheme enhanced (income limit lifted from 4 September 2023), CLIC — Can I ask a friend to speak and represent me in court?, CLIC — Would judges give legal advice to litigants in person?, CLIC — Why legal fees may not be fully reimbursed after winning (about 60% to 70% on party-and-party taxation), Limitation Ordinance (Cap. 347), s.4. 规则、费用及款额上限均以撰文时电子版香港法例、司法机构、政府及社区法网公布的资料为准。例子中 HK$200,000 的抗辩帐单只是说明用的假设,并非市场数字。费用及收费标准会变动,入禀前请先核实。本文属一般资料,并非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