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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回答:在香港,業主不退還的按金屬於金錢申索。HK$75,000 或以下歸小額錢債審裁處,2026 年入稟費為 HK$20 至 HK$120,雙方都不得由律師代為發言;超過此數至 HK$3,000,000 歸區域法院。這類案件不屬土地審裁處。要討回按金,靠四種證據:已加蓋印花的租約及其按金條款、入住當日有日期的單位紀錄、雙方簽署的交樓紀錄,以及業主置之不理的書面追討。
業主不退按金,應向哪裏申索?
按金是你的錢,由業主持有,作為你履行租約責任的保證。租約完結後業主仍不歸還,你的申索就是一項追討款項的申索。由哪個法院審理,取決於爭議金額,而不是因為案件涉及物業。
- HK$75,000 或以下小額錢債審裁處
入稟費 HK$20 至 HK$120。聆訊以非正式方式進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由大律師或律師代表出庭。
- 超過 HK$75,000,至 HK$3,000,000區域法院
可以聘請律師,訟費可能隨判決結果由一方承擔。
- 超過 HK$3,000,000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住宅按金甚少達到此數,商業物業較常見。
定義:本文的按金指根據租約繳付、可退還的保證金,通常以若干個月租金計算,並非預繳租金。
大部分住宅按金遠低於 HK$75,000。月租 HK$25,000 的單位,兩個月按金是 HK$50,000;即使業主一元都不退,仍屬小額錢債審裁處的案件。
許多人以為應找土地審裁處,其實找錯了地方。司法機構形容土地審裁處的租務工作,是處理業主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或普通法提出的收回處所管有權申請;在這類案件中,審裁處亦可判令支付租金、中間收益及損害賠償。已經遷出、只想取回一筆款項的租客,並不是在申請收回任何處所。
業主可以合法地從按金扣除甚麼?
一般住宅單位,並沒有法例列明可扣除的項目。業主可以保留多少,由租約條款配合一般法律決定。香港大學營辦的社區法網(CLIC)用一句話概括:如租客未有繳付租金或租約下其他到期款項,或業主蒙受任何損失,業主或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按金。
按金爭議主要圍繞兩個用語。第一是正常損耗(fair wear and tear),即正常使用帶來的老化。CLIC 指出,業主在交樓時或須合理地接受正常損耗,而租客一般無須把單位回復原狀。第二是很多香港租約都有的「達致業主合理滿意」。CLIC 坦言,這句話的意思並沒有標準或決定性的答案,雙方都應以合理和常理判斷。
| 扣款項目 | 通常是否合理? | 業主須證明甚麼 |
|---|---|---|
| 欠租或其他到期款項 | 是,前提是確實拖欠 | 相關條款、期間及未付金額 |
| 超出正常使用的損壞 | 是,以實際損失為限 | 損壞了甚麼、入住時並非如此,以及維修費用 |
| 正常損耗 | 一般不是 | 租約的交樓條款通常把正常損耗列為例外 |
| 把單位回復全新 | 一般不是 | 租客一般無須交還翻新過或回復原狀的單位 |
| 拆除租客自行加建的裝修 | 視乎租約 | 租約是否要求還原,或業主曾否拒絕該等改動 |
以上參考 CLIC 交樓事宜的說明整理,並非法律規則。一切以租約為準,法院按每宗案件的證據裁決。
從業主的角度看這張表:每一項合理的扣款,業主都要指出具體依據,例如一筆未付的款項,或一項因違約而造成的損失。你要證明的部分很簡短:你付了按金、租約已經完結、單位已經交還。真正的爭議在於業主聲稱可保留的每一個項目。因此,下文的四種證據,是圍繞業主的扣款項目來組織,而不是圍繞你的不滿。
按金有法定上限嗎?只限分間單位
香港只有一類租賃設有法定按金規則。第7章第IVA部自 2022 年 1 月 22 日起生效,規管分間單位的租賃,由差餉物業估價署負責執行。
證據一:你的租約有沒有加蓋印花?
審裁官最先看的是租約:按金金額、何時退還的條款,以及訂明交樓狀況的條款。請帶備已簽署的正本。
然後翻到最後一頁,看看有沒有印花。稅務局印花稅署說明,租約須在簽立後 30 日內加蓋印花,簽立的各方均有責任繳付印花稅;而且未加蓋印花的租約,不可在法院的民事訴訟中被接納為證據。租客若拿著未加蓋印花的租約入稟,按金條款便很難證明。
逾期仍可補加印花,只是要付罰款,並可透過政府一站通的電子印花服務在網上辦理。
| 規則 | |
|---|---|
| 租期 1 年或以下 | 租期內應付租金總額的 0.25% |
| 租期超過 1 年,但不超過 3 年 | 年租或平均年租的 0.5% |
| 租期超過 3 年 | 年租或平均年租的 1% |
| 按金本身 | 評定印花稅時不計算在內 |
| 逾期不超過 1 個月 | 罰款為印花稅款額的 2 倍 |
| 逾期超過 1 個月但不超過 2 個月 | 罰款為印花稅款額的 4 倍 |
| 其他情況 | 罰款為印花稅款額的 10 倍 |
稅率取自印花稅署《印花稅稅率表》(IRSD123,2026 年 5 月版);租金須進位至最接近的 HK$100。印花稅署署長可寬減罰款。如屬自願披露且並非蓄意延誤,一般按「14% × 印花稅 × 逾期日數 ÷ 365」計算,最低 HK$500。
舉例:兩年租約、月租 HK$18,000,年租為 HK$216,000,印花稅是其 0.5%,即 HK$1,080。如果一直沒有加蓋印花,按上表的罰款級別,罰款最高可達稅款的十倍;自願披露的計算公式通常少得多,最低為 HK$500。與 HK$36,000 的按金相比,這筆錢值得在入稟前處理,而不是等到聆訊當日。
證據二:入住當日單位是甚麼模樣?
每一項損壞扣款,其實都是兩個日子之間的比較。業主說某面牆、某塊地板或某件電器,在你遷出時比遷入時更差。沒有入住紀錄,這個比較就只是雙方各執一詞,審裁官沒有任何基準可以衡量。
- 取得鎖匙當日拍攝的相片或影片,並保留裝置記錄的日期。在每個房間門口拍一張全景,再為已經殘舊、有污漬、有裂痕或失靈的地方拍近鏡。
- 傢俬及電器清單(如租約附有):列明業主提供的傢俬、電器及其狀況。CLIC 指出,租約通常會列出冷氣機、電器、門窗等業主裝置。
- 入住首幾星期向業主或代理報告問題的訊息。第一個月已經報告的毛病,不可能是你在第二十四個月造成的損壞。
- 租住期間的維修要求及對方的回覆,證明業主何時知悉問題。
即使上述紀錄一樣都沒有,也不代表你已經輸了,只是要更依賴證據三。聆訊時直接說明雙方都沒有做入住紀錄。聲稱有損壞的是業主,而業主的紀錄通常不會比你的更好。
證據三:能否證明交樓日期和狀況?
交樓證明兩件不同的事:租約已經完結,也就是按金開始應予退還的時間;以及單位在那一刻的狀況。CLIC 的建議很直接:雙方視察單位後,應簽署一份書面確認,記錄交樓時的狀況,這正是避免日後就扣款發生爭議的方法。
交樓當日,依次序處理
- 約定時間前清潔單位、搬走個人物品,以免留下的物件本身變成扣款項目。
- 與業主或代理一同巡視單位,從入住時的同一門口位置,再為每個房間拍照。
- 交還所有鎖匙及門禁卡,並取得列明物品和日期的書面收據。
- 請雙方簽署一份簡短的交樓紀錄,註明單位狀況及有爭議的項目。業主不肯簽署的話,就在當日自行寫下巡視紀錄,並以書面發給業主。
- 抄錄最後的水電錶讀數,結清公用事業帳戶,並保留最後一期帳單。
證據四:你有沒有以書面追討按金?
如果業主已被清楚要求退還按金,卻拒絕或不予理會,你在小額錢債審裁處的申索會有力得多。書面追討亦迫使業主說出扣款項目,把含糊的拒絕變成一份你可以逐項回應的清單。
追討信應包括的內容
- 單位地址、租期、已付按金,以及交還單位的日期。
- 你要求退還的金額。如接受部分扣款,寫明是哪幾項並列出計算。
- 每一項有爭議的扣款,用一句說明理由:屬正常損耗、入住時已有紀錄,或沒有單據支持。
- 付款期限(通常為 7 日或 14 日),以及收款的銀行帳戶。
- 註明如逾期未付,你將不再另行通知,直接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
以能夠證明的方式發出:電郵、即時通訊軟件或掛號郵件。保留對方的回覆,沒有回覆也要保留紀錄。對一封清楚、合理的追討信從未回應的業主,很難在聆訊時表現得合理。追討信的寫法,可參閱我們的追討信指南。
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入稟要多少錢?
| 申索金額 | 入稟費 |
|---|---|
| HK$5,000 或以下 | HK$20 |
| HK$5,001 – HK$25,000 | HK$40 |
| HK$25,001 – HK$50,000 | HK$70 |
| HK$50,001 – HK$75,000 | HK$120 |
收費以司法機構公布者為準,入稟前請核實最新收費。
其餘程序,司法機構亦說明得很清楚。申索表格(表格 1 及表格 2)須親身到審裁處登記處提交,不接受郵寄、傳真或電郵。審裁處位於深水埗通州街 501 號西九龍法院大樓 B 座 3 樓。聆訊前,審裁官可指示調查主任與雙方面談,把案件分類為有抗辯或無抗辯、協助雙方自願和解,並找出主要爭議點。
審裁處不容許律師代表。非律師人士只有在出示由當事人簽署的授權書、獲審裁處准許,並且完全熟悉案情的情況下,才可代你出席。法團業主則派出獲授權的高級人員,與你處於同一地位。
按金案件很少因時限出問題,但時限並非無限。根據《時效條例》(第347章)第4條,基於簡單合約的訴訟,不得在訴訟因由產生之日起計 6 年後提出。以按金而言,通常由按金應予退還之日起計。
裁決亦差不多是終局的。只有涉及法律論點,或申索超出審裁處的司法管轄範圍,才會獲准向原訟法庭上訴,而且申請須在獲送達裁決(或在限期內要求的書面理由)後 7 日內提出。請準備在第一次聆訊就勝訴,因為之後可以補救的機會不多。
聆訊前要預先練習的三條問題
審理按金申索的審裁官,會逐項處理有爭議的扣款,所以問題可以預計。每條問題都要準備一句說得完的答案,以及一份文件。
- 每份文件準備三份副本:審裁處一份、業主一份、自己一份。
- 相片按日期排列,先入住當日、後交樓當日,每張註明房間名稱。
- 在一頁紙上寫清計算:已付按金、接受的扣款、有爭議的扣款、申索金額。
Trial AI 讓你在走進聆訊室之前先練習:審裁官會問的問題、業主對每張相片會提出的反駁,以及你要當面解釋的計算。這不是法律意見,也不能取代社區法網或律師;它是為一個沒有人可以代你發言的場合而設的練習。
資料來源: CLIC — If my landlord refuses to return the rental deposit, what can I do?, CLIC — Handover matters at expiry or termination of a lease (fair wear and tear, handover acknowledgement), CLIC — Disagreeing on deductions from the rental deposit ("reasonable satisfaction of the landlord"), Judiciary — Small Claims Tribunal: jurisdiction, fees, filing, representation and appeal, Judiciary — The Lands Tribunal, 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 — FAQ on stamping of tenancy agreements, Stamp Office — Stamp Duty Rates Table, IRSD123 (5/2026) (PDF), GovHK — Late stamping and omission to stamp a document (penalty scale), CLIC — Regulated tenancies of subdivided units: rental deposit (Cap. 7, Part IVA), Rating and Valuation Department — Part IVA of the Landlord and Tenant (Consolidation) Ordinance, Limitation Ordinance (Cap. 347), s.4. 文中數字以撰文時司法機構、稅務局、差餉物業估價署、社區法網及電子版香港法例公布者為準。收費、印花稅率及司法管轄上限會變更,入稟前請核實最新數字。本文為一般資訊,並非法律意見。